电动车又被称为“电马儿”,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电动车乱穿乱行、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刻威胁着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今年3月以来,遂宁公安交警持续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整顿电动车乱象,全力消除动态安全风险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3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滨江路通德大桥下设置了检查卡点。在卡点前方十多米处有一处交通指示信号灯,短短十多分钟,就有好几起闯红灯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整治现场,执勤民警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规进行了处理。
“送单再忙也不能闯红灯,而且你的头盔都没有系紧,若发生事故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现场,一名外卖员因驾驶电动两轮车闯红灯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遂宁高新区,由于辖区内物流运输较多,电动两轮、三轮车搭载货物的情况也特别多,驾驶员不戴头盔、逆行、超员超载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辅警在城南立交桥处设置了卡点,对过往电动二(三、四)轮车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民警除了对司机是否佩戴头盔、车辆是否违法加装、车辆是否上户上牌进行仔细检查,还对司机开展了文明劝导。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交警还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加强对违法驾驶人“面对面”执法宣传教育,结合事故案例,讲解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危害,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非标电动车,消除侥幸心理,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通过广泛宣传,整治活动深入人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明显增强。
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桃花山岗亭外,几名违反了道路交互与通行法律和法规的市民正在观看警示教育片。执勤民警在讲解教育片相关联的内容的同时,还普及相关交通法律和法规。“通过亲眼看、感悟和我们的讲解,让违法驾驶员知晓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让他们引起重视,更进一步普及交通法律和法规,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民警告诉记者。
3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发出了在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通告精确指出此次集中整治对象为:电瓶车(含共享电动助力车)及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含超标车)。整治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未依法注册登记、未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假证的;违规载人、超员载客的;非法加装遮阳伞或雨篷等,整治时间将从3月20日持续到12月31日。
接下来,遂宁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希望我们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改掉交通陋习,成为安全出行的践行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蜀ICP备20014527号-4川公网安备 10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10150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101号
举报线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遂宁传媒集团廉洁监督举报电话